跟据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评选要求,我院秉持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按照严格的评选程序,按照“学生申请-班级评定-学院审核”的程序,认真开展了学生困难认定及建档工作,现将认定、审核结果公示如下:
我院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日在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对结果如有异议请反映至学院团委,电话3040600。若有问题请及时反映,过期任何问题将不予受理。